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2-15 15:19 东莞人事考试网 来源:东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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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招聘的部门、岗位、招聘条件及招聘人数
序号 |
科室/岗位 |
需求专业 |
招聘条件 |
计划数 |
1 |
消化内科医生 |
内科学/消化内科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2 |
精神医学科医生 |
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3 |
老年病科医生 |
内科学/神经内科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4 |
风湿科医生 |
内科学/风湿病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5 |
内科医生 |
临床医学/内科学/神经内科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或硕士 |
4 |
6 |
神经外科医生 |
外科学/神经外科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高级职称 |
1 |
7 |
心脏外科医生 |
外科学/胸心外科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或硕士 |
2 |
8 |
外科医生 |
临床医学/外科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或硕士 |
1 |
9 |
麻醉科医生 |
麻醉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10 |
妇产科医生 |
妇产科学/产科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11 |
儿科医生 |
儿科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12 |
康复科医生 |
康复医学/内科学/神经内科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13 |
眼科医生 |
眼科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14 |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生 |
耳鼻喉科学等专业 |
博士 |
1 |
15 |
急诊科医生 |
内科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16 |
药学部临床药师 |
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17 |
检验科技师 |
医学检验学/基础医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18 |
转化医学实验室科研人员 |
医学/化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或硕士 |
5 |
19 |
放射科医生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20 |
超声科医生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或硕士 |
2 |
21 |
病理科医生 |
病理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或硕士 |
2 |
22 |
营养科医生 |
临床医学/医学营养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或硕士 |
1 |
23 |
呼吸内科科研人员 |
医学/化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24 |
呼吸内科医生 |
内科学/呼吸内科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2 |
25 |
胸外科医生 |
外科学/胸心外科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2 |
26 |
重症医学科医生 |
内科学/重症医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2 |
27 |
变态反应科科研人员 |
医学/生物化学/免疫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28 |
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 |
医学/化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 |
29 |
泌尿外科省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 |
生物学、遗传学、医学卫生统计学等基础医学专业 |
博士 |
1 |
30 |
海印院区重症医学科医生 |
内科学/外科学/麻醉学/重症医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或硕士 |
2 |
31 |
海印分院医生 |
医学专业 |
博士;或硕士 |
8 |
32 |
中心实验室技术人员 |
医学/化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或硕士 |
3 |
33 |
病案科技师 |
医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2 |
34 |
信息科计算机工程师 |
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1 |
35 |
总务科机电工程师 |
机电/电气/自动化等工科类相关专业 |
硕士;或本科 |
1 |
36 |
护士 |
护理/助产 |
硕士;或本科 |
67 |
合计 |
126 |
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医学院网站、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在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月28日止。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应聘者于报名期限内直接送交或以邮寄方式递交以下资料:公开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有关获奖证明、发表论文、个人成就资料,并标明应聘岗位;报名截止后,我院将对收集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报名地点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51号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邮政编码:510120)。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020-83062928。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者(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直接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考核,不安排笔试;
2、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下人员(以下简称其他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方组织笔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30%。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在单位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高层次人才经资格审查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100%,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2、其他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占总考核成绩的70%。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公布。
3、高层次人才与其他人员竞聘同一岗位的,按总考核成绩排名确定录用人选。
(三)体检
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人选。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团队精神、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医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公示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医院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或者重新组织其他应聘者考核。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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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东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