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龚爱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2013-10-07 17:03 东莞人事考试网 来源:东莞市公务员考试网
东莞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资讯:“房姐”龚爱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东莞公务员考试网,东莞人事考试网,东莞公务员培训,东莞华图的相关内容,请关注东莞人事考试网!
今天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判处龚爱爱有期徒刑3年。
龚爱爱因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处价值不菲的房产,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同时其所拥有的“多个户口”一事也引发舆论哗然,质疑不断。
检方认为,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不仅妨害了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而且被社会和舆论广泛关注,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建议对被告人龚爱爱判处两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
龚爱爱则当庭辩称,户口本和身份证都是公安机关办理的,不是自己伪造买卖的,自己不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案件回顾
“房姐”龚爱爱否认伪造买卖户口 检方起诉未涉及“房姐”众多房产
龚爱爱曾持有4份户籍资料,一份原始户籍、两份由山西省迁入神木县户籍以及一份北京户籍。
龚爱爱当庭否认控罪,称拥有多个户籍在社会上是很普遍的事情,她并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认为只要是公安机关办理的户口就是真的。在这件事情上,她有过错,造成了负面影响,她一直心里很难受。为此,她在法庭上对造成的负面影响致歉。但她认为,自己并没有伪造和买卖户籍,也没有拿着这些户口干过任何具有危害性的事情,并不构成犯罪。
神木县公安局在侦查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中了解到,2005年至2012年,龚爱爱于北京共购买商铺26套、写字楼7套、公寓1套、住宅7套、别墅1套、车位2个,总计面积10543.69平方米,合同总价约3.95亿元。
针对在北京购房的资金来源问题,龚爱爱称,在京购置物业的首付款是分期付清的。自2003年起,她一直参与煤炭经营,购置物业的资金主要来自家族积累,部分是其向朋友的借款,资金来源都是合法的。
公安机关消息称,截至目前,未发现本案前述起诉罪名以外的犯罪线索,也未接到关于龚爱爱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合同诈骗的举报。
以上是“房姐”龚爱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考试资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敬请关注东莞人事考试网。
(编辑:东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