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通知《东莞市教育局招聘2018年公办教职员公告(本地专场)》
2017-10-17 17:02 东莞人事考试网 来源:东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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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局于2017年10月13日发布了《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年公办教职员公告(本地专场)》。经查,因个别信息有误,现进行更正,并重新公布如下:
一、关于个别岗位设置条件更正(具体见岗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须更改地方 |
原公告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4 |
东莞实验中学 |
电教网络管理员 |
其他条件 |
须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岗位相关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岗位相关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37 |
长安镇教育局 |
小学语文教师 |
其他条件 |
须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岗位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普通话二甲及以上 |
须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岗位相关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普通话二甲及以上 |
37 |
长安镇教育局 |
小学语文教师 |
岗位类别 |
小学中级 教师岗位 |
小学初级 教师岗位 |
40 |
长安镇教育局 |
小学数学教师 |
其他条件 |
须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岗位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须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岗位相关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40 |
长安镇教育局 |
小学数学教师 |
岗位类别 |
小学中级 教师岗位 |
小学初级 教师岗位 |
二、关于教师资格证要求更正
公告第二部分“招聘对象和条件”中第(二)点招聘条件的第7点“教师资格证要求”中的“研究生(硕士或博士)报考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绩。2018届本科毕业生(含师范生和非师范生)报考须具备:①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要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2016年、2017年符合报考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考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更正为“1、研究生(硕士或博士)报考时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的各科合格成绩;2、2018年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可提供必修课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或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截图合格成绩)及普通话二乙或以上合格证;3、2018年本科非师范毕业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相关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截图合格成绩)及普通话二乙或以上合格证;4、2017年(含当年)前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均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其他事项均按原公告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东莞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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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东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