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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教育局赴北京师范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招聘教师公告(598名)(2)

    2021-09-26 20:00 东莞人事考试网 来源:东莞教师招聘网东莞华图在线咨询

      4. 成绩。学校面试、试讲(实操)、无领导小组面试各环节的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岗位数和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考生总成绩不达8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则先按试讲成绩再按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最后按学校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各项成绩均相同的,需进行加试,加试以问答形式进行,由考试组统筹安排。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总成绩(普通科教师岗位)=学校面试成绩×20%+试讲成绩×40%+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40%;

      (2)总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学校面试成绩×20%+试讲成绩(试讲×70%+实操×30%)×40%+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40%。

      5. 考试要求

      (1)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证件按时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违反考试纪律,须服从安排,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各备考环节,考生除可携带空白纸和笔(考场也均可提供)进入备考区,其余物品均不能携带。

      (4)考生可携带试讲现场书写备课教案和无领导面试阅题笔记进行考试。

      (5)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考生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开,各环节成绩于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录用规则

      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为录取原则。本岗位内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总成绩和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均须达到80分及以上,且当考生同时入围两所学校岗位时,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

      举例:A校招聘1个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研究生)和B校招聘2个高中语文教师岗位(本科),考生甲汉语言文学研究生毕业,第一志愿报考A校,第二志愿报考B校。情形一:考生甲的总成绩在其报考的A校和B校语文教师岗位中均排第一名,同时入围拟录用人员名单,按遵循志愿原则,考生甲被A校录用, B校向下递补拟录用人员。情形二:考生甲的总成绩在报考的A校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研究生)中排第二名,未被A校录用;在B校高中语文教师岗位(本科)中排第一名,按分数优先原则,考生甲被B校录用。

      (六)体检

      北京师范大学专场:体检地点:北京市内医院,体检时间 :10月29日;华南师范大学专场:体检地点:广州市内医院,体检时间:11月15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七)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规定执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能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按程序进行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30个工作日内。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2022年底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1年期满后正式定岗。招聘单位新进人员入职后,除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况外,3年内不得辞职;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在考试和面试中表现出色,综合素质较高且成绩超过达标分数线的考生,其他未招聘到合适人选的招聘单位与其本人协商一致达成聘用意向的,经批准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我市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进入拟聘用名单的,应在原单位完成本学年(至2022年7月)教学任务后方可离职。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未能通过入职背景审查的;

      4.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5.考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和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于本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

      6.不符合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招聘条件的人员。

      (五)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实行回避制度。

      (六)所有拟聘用的毕业生应当参加我市组织的岗前和见习期规范化培训。

      (七)北京师范大学招聘专场未招满的岗位,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可延续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专场进行;华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的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和镇街属学校研究生岗位未招满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可延续安排在本地招聘专场进行;具体补充公告和补报名系统将在完成专场后翌日公布(详见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教育局官网和“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进京和赴广州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应当按照当地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东莞市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和“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公告。具体要求将根据北京市、广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更新。

      (一)北京疫情防控要求。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以外的低风险地区人员,其北京健康宝显示绿码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进返京。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人员,原则上不进京。确需进京的须经过当地省级疫情防控部门批准,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低风险地区人员进返京后,旅居地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按北京防疫政策落实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

      (二)广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外省低风险地区来(返)穗人员抵穗后无需测核酸。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穗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应严格遵守观察点的各项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中高风险所在行政区(县)来(返)穗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中高风险所在地市来(返)穗人员开展“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高风险所在省来(返)穗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上述措施时间自离开高中风险所在市、(区)县、省起算。对于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市,参照中风险所在地市管理。

      (三)为确保能顺利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考生还须做好以下事项:

      1.考试前。北京师范大学专场:考生应在考前14天内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并在“北京健康宝”等健康二维码微信小程序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在“北京健康宝”等健康二维码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考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华南师范大学专场:考生应在考前14天内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并在“粤康码”微信小程序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在“粤康码”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考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2.考试当天。考生必须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此外,北京师范大学专场考生还须持《北京地区2021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且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华南师范大学专场考生还须阅读《东莞市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和持《东莞市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5),且“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上述要求均符合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疫情防控其他要求。考试前 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根据考试当地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附件:

      1.东莞市教育局赴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x

      2.东莞市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x

      3.北京地区2021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4.东莞市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5.东莞市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6日

      以上是东莞教育局赴北京师范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招聘教师公告(598名)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东莞市教师招聘招考公告,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敬请关注东莞教师招聘网/东莞人事考试网

    (编辑:东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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