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以下不属于有效进行知识概括的基本方法是()(常考)
2021-10-09 15:05 东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单选题
(2017河南)以下不属于有效进行知识概括的基本方法是()(常考) A 配合运用正反例 B 正确运用变式 C 科学地进行比较 D 让学生参与直观过程
正确答案:D
[华图教育题目解析]:知识直观是理解科学知识的起点,是学生由不知到知的开端,是知识获得的首要环节,因此不属于有效进行知识概括的基本方法。
以上是关于(2017河南)以下不属于有效进行知识概括的基本方法是()(常考)的参考答案及解析。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东莞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特别说明:华图题库系统旨在为考生提供高效的智能备考服务,全面覆盖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职业资格、医卫类、计算机类等领域。拥有优质丰富的学习资料和备考全阶段的高效服务,助您不断前行!关注广东华图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华图题库平台所收集的试题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编辑:东莞华图)